本報訊(記者景冀)在滻灞商務中心附近的香江灣房產項目看中一套房,決定購買,並選擇按揭付款,“當時置業顧問說,他負責給我辦理按揭。現在按揭申請沒有通過,我們想退房,寫了申請卻至今沒結果。”來先生表示,現在回頭看購房的經過,有種上當受騙的感覺。
  聽信置業顧問承諾交了首付款
   昨日上午,來先生書面委托授權的李女士介紹了他在香江灣買房的經過。
   “當時也是在周邊看了很久才決定買這套房。”李女士表示,經過深思熟慮,和當時的置業顧問進行充分溝通後,來先生在2013年10月17日和2014年1月4日分別給滻灞香江灣置業有限公司繳納了共計552975元,其中包括購房30%的首付款(432975元)和12萬元的地下車庫款。
   李女士表示,在決定繳納首付款之前,來先生向置業顧問咨詢了付款方式,同時表示自己的經濟能力只能採取按揭貸款方式,如果貸款辦不下來,他就不買這套房子了,當時置業顧問承諾由其負責辦理按揭。正是有了這樣的承諾,來先生才交了首付款,並向置業顧問提交了自己的身份證資料。
   在李女士提供的一份手寫的資料上寫著:“為了購房辦理後期手續,將收款收據519××××的票據交付香江灣置業顧問經理……辦理後期相關事宜。”
   李女士表示,這張手寫的收票證據是當時的置業顧問收走後,準備為來先生辦理按揭的。2013年11月1日,來先生收到售樓部通過快遞郵寄給他的商品房買賣合同,合同中明確約定付款方式為買受人以貸款的方式支付剩餘房款。
   後來售樓部通知說要購買地下車庫,來先生又及時交了12萬元購買地下車庫。
  售樓部稱按揭辦不下來責任在買房人
   今年3月份,來先生接到置業顧問電話,對方稱銀行按揭手續卡得緊,希望來先生能多付一些首付款。對此,來先生表示,以他的經濟能力,只能是辦理按揭,如果按揭辦理不下來,他只能選擇退房。到今年3月初,來先生確認自己的按揭手續未能通過,但售樓部工作人員並未專門就此事通知他。
   為此,來先生專門委托自己的朋友李女士到售樓部辦理退房手續。“但是自從我3月10日第一次來申請辦理退房手續,直到今天5月21日,開發商對我的退房申請沒有絲毫回應。”
   在該售樓部的客服部,一位工作人員表示,他們已經將退房申請遞交給上級領導,但上級領導沒有批示,所以他們也辦理不了,更無權給客戶退款。
   隨後,該售樓部法務部一名武姓工作人員出面解釋稱,客戶辦不下按揭是買方的責任,與售樓部無關,在向銀行申請辦理按揭時資料審批未獲批准,原因也在買方,“只要業主提供的是合法真實有效的個人資料,按揭就可以辦下來”,他表示,置業顧問當時的承諾現在已不可考,如果要退房,就要按照合同約定,由買方承擔違約責任,扣除相關的違約金才能退房。
   李女士表示,當時置業顧問提出可以為來先生辦理按揭,來先生也按照置業顧問的要求提供了個人身份證信息,這些資料都是真實有效的,置業顧問當時並未要求來先生提供其他相關資料。作為消費者,買方與賣方本著公平自願的原則簽訂合同,但這個合同生效的前提是置業顧問承諾的可以代辦按揭,且合同中約定按揭方式支付剩餘房款,現在辦不下來,就應該全額退款。“我們已是第四次來申請退款了,現在又提出我們違約,要扣除違約金,這明顯是在欺騙消費者。”  (原標題:置業顧問稱代辦按揭 按揭沒辦下來遭遇退房難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zi93ziynz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